- 關于印發《浙江省企業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需求常態化征集響應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發布時間: 2025/9/24 點擊次數:50
各市經信局、科技局:
為落實浙江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實施意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構建“企業出題、政府助題、平臺答題、車間驗題、市場評價”科技創新模式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要求,建立企業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需求常態化征集響應機制,省經信廳和省科技廳聯合制定了《浙江省企業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需求常態化征集響應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遵照執行。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9月8日
浙江省企業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需求常態化
征集響應管理辦法(試行)
一、總則
(一)為更好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根據浙江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實施意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構建“企業出題、政府助題、平臺答題、車間驗題、市場評價”科技創新模式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要求,建立企業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需求(下稱企業“兩新”需求)常態化征集響應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二)企業“兩新”需求常態化征集響應工作在省委科技委統籌領導下,由省經信廳會同省科技廳,組織各設區市牽頭部門實施。具體分工和職責為:
省經信廳負責全省制造業和數字經濟領域企業“兩新”需求常態化征集響應工作的統籌推進、指導管理、研判處置和成效總結等工作。
省科技廳負責全省重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的攻關,負責全省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征集、分析、凝練等組織協調、指導管理等工作,協調開展省級行業部門相關領域技術需求分析。
各設區市明確牽頭部門,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所轄各縣(市、區)企業“兩新”需求常態化征集響應工作,具體開展需求收集、審核、響應和管理等工作。
(三)省經信廳依托浙企之家“兩新”深度融合專區和中國中小企業服務網“兩新”深度融合專區試點平臺(下稱“兩新專區”),建設企業“兩新”需求常態化征集線上平臺,并實現統一門戶標識、統一認證登錄、統一數據標準、統一業務協同、統一平臺規范、統一服務調用。同時,推動“兩新專區”與省科技管理平臺互聯互通,企業重大技術創新需求統一依托省科技管理平臺征集。
(四)本辦法適用于企業“兩新”需求的提出、收集、響應、管理、跟蹤服務等事項。
二、需求的提出
(五)需求對象。企業“兩新”需求提出的主要對象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重點面向制造業和數字經濟領域企業,包括但不限于省內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科技領軍企業、省科技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制造業)創新中心。
(六)需求范圍。企業“兩新”需求是指企業自身發展過程中、產業鏈協同創新中、行業提升突破過程中碰到的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對“卡脖子”的前沿技術、關鍵核心技術、關鍵零部件、材料及工藝等的需求,對產品體系技術升級的需求,對技術改造升級再創新的產學研合作需求,對技術、產品等產業鏈內配套合作的需求,對專利再研發需求,以及對企業轉型升級的其他創新需求(詳見附件1)。
(七)需求報送。企業可通過線上或線下的形式報送“兩新”需求。各級牽頭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可依托“兩新專區”,建立健全企業主導、線上線下結合的需求征集響應機制,真正實現“企呼我應”。
三、需求的收集
(八)需求收集方式。主要包括靈活申報和集中征集兩類。
1、靈活申報。指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要,隨時通過“兩新專區”線上平臺填報需求信息,發送成功后直接送達至所在設區市牽頭部門牽頭組織響應。
2、集中征集。指由省經信廳和各設區市牽頭部門牽頭定期組織開展需求征集工作,或委托征集渠道單位向企業不定期、常態化征集“兩新”需求。
其中,征集渠道單位是指促進創新活動的服務機構,由所在地牽頭部門會同有關單位推薦產生和動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型:
(1)產業園區渠道。主要包括:經開區、高新區、科技園、小微園、孵化器等園區、基地類管理部門。
(2)科技服務機構渠道。主要包括:技術轉移中心、中試平臺、檢驗檢測服務機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科技特派員”、技術經理人、“科技副總”等。
(3)研發設計機構渠道。主要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市級及以上企業技術研究開發機構、新型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
(4)產業互聯網平臺渠道。主要包括:省內細分行業產業大腦、重點工業互聯網平臺等。
(5)其他渠道。指除上述類型以外的其他征集渠道單位。
(九)需求收集程序。
1、需求收集。對于靈活申報的需求,需求提出單位應對需求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主要責任。所在設區市牽頭部門會同有關單位根據需求特點,可自行組織或將需求分發至本地適配性強的征集渠道單位組織響應。
對于集中征集的需求,各設區市牽頭部門牽頭(是指各設區市牽頭部門會同有關單位自行組織或委托征集渠道單位組織,下同)通過“兩新專區”對需求信息進行歸集和管理。其中,涉敏涉密類需求應在“兩新專區”提交脫密脫敏材料。
2、需求審核。各設區市牽頭部門牽頭,對收集到的需求信息進行內容審核,重點關注需求信息的完備性、有效性、合理性,對不符合要求無法響應的,經所在設區市牽頭部門確認后反饋至需求提出單位。
四、需求的響應
(十)響應程序。
1、安排響應。各設區市牽頭部門牽頭,根據企業“兩新”需求,組織高校院所、科研機構等適配性強的響應服務單位進行響應,實時跟進需求響應進展,并通過“兩新專區”及時動態更新信息。鼓勵各地根據實際需求不定期組織開展“十鏈百場萬企”等供需對接活動。
需求提出單位可根據推薦的對接服務方案,或自主選擇響應服務單位開展對接合作。
2、跟蹤服務。各設區市牽頭部門牽頭,應及時跟蹤需求響應情況,做好協調、服務和政策支持。對于對接后仍未能達成響應合作的需求,所在設區市牽頭部門應及時遞交至省經信廳。原則上設區市牽頭部門應在30天內完成對接響應,有特殊情況的應向需求提出單位說明原因,可適當延期。
3、研判處置。對各設區市遞交的需求,由省經信廳會同省科技廳等部門,積極協調科研機構和平臺予以響應支持。其中對于符合重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要求的,由省科技廳牽頭組織研判,依托浙江省科技管理平臺,在凝練需求、充分咨詢論證基礎上形成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榜單,根據職責分工組織響應。對于確實無法響應的,應及時告知需求提出單位。
4、成果應用。對于響應后已合作簽約的需求,應及時通過“兩新專區”填報合作項目信息,并逐級上報至“兩新”深度融合項目庫。對于響應合作后并已交付的需求,鼓勵征集渠道單位及時跟進企業服務反饋意見和技術成果登記,并通過“兩新專區”填報項目總結和成果信息至“兩新”深度融合成果庫。
五、培育和管理
(十一)征集渠道單位培育管理。各設區市牽頭部門應會同有關單位按照政府引導、單位自愿、動態管理的原則,主要面向行業知識積累深、服務組織能力好和行業服務生態完善的單位,做好常態化培育和管理服務。
(十二)響應服務單位培育管理。各設區市牽頭部門應會同有關單位按照市場主導、供需匹配、動態管理的原則,主要面向聚焦主業、專注專業、創新性強、具有一定行業或領域引領性的國際或國內科技服務機構,做好常態化培育和管理服務。
(十三)需求征集響應跟蹤和管理。省經信廳會同省科技廳通過“兩新專區”對各設區市需求征集、響應和管理服務等事項開展進度跟蹤和管理,并主要圍繞需求征集數量、需求就地響應率、企業“兩新”需求占比、企業反饋信息等指標進行跟蹤和管理。
六、附則
(十四)本辦法由省經信廳和省科技廳負責解釋。其他部門需求征集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十五)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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