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開展2025年浙江省未來工廠和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評定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 2025/10/17 點擊次數:11
各市、縣(市、區)經信局,有關省屬企業: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方案》和《未來工廠梯度培育工作實施指南(試行)》要求,推進未來工廠梯隊建設,引導企業對標提升,現組織開展2025年浙江省未來工廠、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評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及程序
(一)基本條件。申請2025年未來工廠評定的企業應已入選浙江省未來工廠試點(培育),申請2025年省級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評定的項目應為省級培育庫項目,均要求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設工作并投產。建成投產后應在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https://www.c3mep.cn)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自評估,其中未來工廠需達到成熟度三級及以上水平,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需達到成熟度二級及以上水平,以2025年度最新評估結果為準。
(二)地方推薦。符合未來工廠、省級智能工廠申報條件的企業,由設區市經信局或省國資委審核后,于11月9日前完成推薦工作,并行文報送省經信廳。未來工廠不限定推薦數量;省級智能工廠限額推薦,其中杭州、寧波不超過30個,衢州、舟山、麗水不超過10個,其他設區市不超過20個。符合省級數字化車間申報條件的企業,由縣市區經信部門審核后推薦至設區市經信局。
(三)形式審核。省經信廳組織對未來工廠、省級智能工廠申報企業進行審核,設區市經信局組織對省級數字化車間申報企業進行審核,重點審核信用等級、項目投資額、建設周期、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等。
(四)專家評審。省經信廳組織對未來工廠、省級智能工廠進行專家評審,主要審核企業提交的項目申報書、分級建設自評估及佐證材料等,并對審核后符合分級建設要求的未來工廠申報企業開展現場評估。省級數字化車間由設區市經信局組織開展評審(省級數字化車間分級建設自評估分數須達到75分及以上),并于11月30日前將省級數字化車間名單報送省經信廳。
(五)認定公布。省經信廳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研究確定未來工廠和省級智能工廠名單,并匯總省級數字化車間名單,予以公布。評定為未來工廠和省級智能工廠的,同步列為先進級智能工廠;評定為省級數字化車間的,同步列為基礎級智能工廠。
二、申報資料要求
浙江省未來工廠、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評定工作依托“浙企智造在線”(https://xzz.jxt.zj.gov.cn)開展,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請各市、縣(市、區)經信局和省國資委組織企業于11月5日前在“浙企智造在線”填報相關資料。需提供的資料包括:
(一)基本信息。包括申請主體基本信息、項目基本信息、聯合建設單位基本信息等(附件1)。
(二)有關清單。包括近五年主要裝備、軟件購置和項目咨詢服務費用等清單,建設期內所獲得與項目建設有關的標準、專利,軟著等清單。
(三)自評估材料。根據已印發的《浙江省“未來工廠”分級建設要求》,按照分級建設題庫開展自評估,并上傳圖片、文檔等佐證材料。
(四)申報書。申請評定的企業應根據申報書模板撰寫未來工廠申報書(附件2)或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申報書(附件3),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簽章及單位蓋章后以PDF格式上傳。
(五)創新成果。鼓勵申請評定的企業根據項目建設情況梳理典型場景和優秀解決方案,形成可輸出的解決方案或應用、組件、模型等數字化產品,并對外賦能。
(六)綜合展示。申請未來工廠評定的企業,應提供可視化綜合展示和典型場景展示。
申報事項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咨詢:
韓老師,0571-87056459,198-5704-4406;
魯老師,183-5813-4890。
“浙企智造在線”填報操作咨詢:
姜老師、莊老師,0571-87758256,180-7281-9503。
附件:1.2025年浙江省未來工廠和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
評定基本信息表
2.2025年浙江省未來工廠申報書
3.2025年浙江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書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1:
2025年浙江省未來工廠和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評定基本信息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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