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省級中試平臺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 2025/9/16 點擊次數:96
各市、縣(市、區)中試主管部門、財政局,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加快建設現代化中試平臺的實施方案》(浙政辦發〔2025〕24號)、《浙江省現代化中試平臺建設工作指引(2025版)》(以下簡稱《建設指引》,附件1),決定開展2025年度省級中試平臺申報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領域
省級中試平臺建設充分考慮全省重點產業和特色產業集群發展需要,重點支持化工新材料、生物醫藥、輕工制造、裝備制造、信息技術、集成電路、現代農業,以及其他需要重點支持的領域,細分方向詳見《建設指引》。
二、申報對象和條件
申報單位原則上為市級中試平臺,突出公共性,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浙江省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已開展正常經營。
2.擁有穩定、專業的中試人才隊伍,技術、技能、管理、營銷等專業人才結構合理,工程技術帶頭人具有較強的研發能力、較高的技術水平和較為豐富的工程化實踐經驗。
3.組織架構、運行管理制度完善;對外提供中試服務,服務流程清晰,收費標準合理,服務質量保證,知識產權管理和商業秘密保護機制有效。
4.具備必要的中試固定場地,放大生產、工藝驗證、通用計量、檢驗檢測、常規實驗等中試設備(線),以及安全、環保、能源等配套設施;中試環境符合有關標準要求。
5.能夠為中試平臺建設運營提供持續穩定的經費保障;制定有清晰、可行的發展規劃。
6.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保持良好信用記錄。
省級中試平臺認定重點考量戰略定位、組織機制、人才團隊、資金投入、設施設備、技術能力、服務模式、轉化渠道、創新生態、發展規劃等條件,具體要求詳見《建設指引》。
三、申報程序
(一)提出申請。申報單位填寫《浙江省中試平臺申報書》(附件2),編制建設方案(提綱詳見附件1),附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縣(市、區)中試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縣(市、區)中試主管部門商同級財政部門,報本級政府同意后,送設區市中試主管部門。
(二)審核推薦。設區市的中試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征求同級財政部門意見后,報設區市政府提出推薦意見,明確地方政府支持措施,送省經信廳。杭州市、寧波市推薦不超過4個,其他設區市推薦不超過3個。
(三)評審認定。省經信廳商省財政廳確定評審方案,組織開展形式審查、集中評審(答辯)等,必要時進行現場考察;根據評審結果,擇優確定擬認定名單,在省經信廳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省經信廳、省財政廳聯合發文公布。
(四)任務簽訂。新認定的省級中試平臺,由省經信廳與中試平臺所在設區市政府及依托單位,共同簽訂建設任務書,進一步明確定性定量建設任務,任務期兩年。
(五)復評驗收。任務期滿后,省經信廳依據建設任務書,對省級中試平臺開展復評。復評不合格的,給予6個月整改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省級中試平臺資格。
(六)績效評價。省級中試平臺應于每年11月底前,向省經信廳提交年度運行報告和下一年工作計劃。省經信廳根據年度運行報告,商省財政廳開展績效評價,確定評價結果。
四、有關要求
(一)省級中試平臺建設方案的一級標題、二級標題、正文,分別以黑體、楷體_GB2312、仿宋_GB2312,并使用三號字體編寫,統一使用A4紙打印、膠裝。
(二)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填報數據應與審計報告等隨附材料保持一致。涉密企業應按照保密有關規定,對申報材料做脫敏脫密后提交。
(三)設區市中試主管部門應于9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七份)、設區市政府推薦文件寄送省經信廳,電子版材料同步發送到指定郵箱。
聯系人:省經信廳高新處 陳婧綺、省電檢院 陳可越,聯系電話:0571-89715573、87059130
郵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區天目山路50號信息技術大廈10樓,省電檢院事業發展部
電子郵箱:cky@zdjy.org.cn
附件1
浙江省現代化中試平臺建設工作指引
(2025版)
為建立健全“市級—省級—國家級”的中試平臺梯度培育機制,指導各地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有序建設一批適應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省、市級中試平臺,依據《浙江省加快建設現代化中試平臺的實施方案》(浙政辦發〔2025〕24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制定本指引。
一、功能定位
中試平臺是由有條件的企業、第三方服務機構、高校院所、政府等主導建設,為處在試制階段的新產品轉化到生產過程提供中試服務的科技創新平臺載體。
(一)省、市級中試平臺功能
1.省級中試平臺主要功能
(1)面向全省重點產業和特色產業集群發展的共性需求,提供專業化中試公共服務;
(2)以獨立法人實體形式建設,鼓勵公司制發展、市場化運營,廣泛服務省內外各類創新主體的中試需求;
(3)有效整合全省范圍內的技術、人才、設施設備等中試資源,形成較強的跨區域協同能力;
(4)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顯著提升全省重點產業和特色產業集群創新發展能級,增強發展動能。
2.市級中試平臺主要功能
(1)面向區域主導產業發展和重大戰略規劃的實際需求,提供專業化中試公共服務;
(2)以獨立或相對獨立模式建設,服務區域范圍內各類創新主體或伙伴單位的中試需求;
(3)集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院所、科創平臺等政產學研中試資源,形成較強的中試能力;
(4)有效鏈接創新鏈產業鏈,推動創新鏈向產業鏈延伸,提升產業鏈水平,增強區域產業競爭力。
(二)省、市級中試平臺定位
兼具公共性與市場效率,公共性一般包括戰略性、基礎性、開放性、經濟性等。
1.具有戰略性。服務國家和省重大戰略、區域經濟發展,聚焦解決行業前沿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需求。
2.具有基礎性。作為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新型基礎設施,對推動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起到基礎支撐和條件保障作用。
3.具有開放性。對外開放共享設施設備、應用場景等,廣泛服務省內外各類創新主體。
4.具有經濟性。通過科學規劃與合理優化資源配置,為創新主體提供優質、經濟的中試服務。
二、建設方向
(一)建設領域
圍繞全產業重點領域發展,聚焦“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以及地方重點發展的支柱產業、主導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加快中試平臺布局建設。省級中試平臺建設充分考慮全省重點產業和特色產業集群發展需要,突出公共性,重點支持化工新材料、生物醫藥、輕工制造、裝備制造、信息技術、集成電路、現代農業(見附件1-1),以及其他需要重點支持的領域。
(二)建設區域
綜合考慮戰略規劃、產業基礎、市場需求、資源稟賦、空間布局、建設條件等,重點在工業大縣(市、區)、高新區、經開區、化工園區、“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未來產業先導區、大學科技園等區域,布局建設中試平臺。各級中試主管部門要加強中試平臺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避免一哄而上、重復建設。
三、建設類型
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第三方機構、高校院所、政府等主體,獨立或聯合建設中試平臺。
(一)企業主導型中試平臺。支持有條件的企業,主導建設中試平臺,面向產業鏈上下游和行業提供中試服務,開放共享應用場景和試驗環境,帶動技術、產品、工藝持續迭代。
(二)第三方服務機構主導型中試平臺。支持專業能力較強的第三方服務機構等,主導建設中試平臺,聚焦細分行業、特殊應用場景等共性需求,提供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專業化中試服務。
(三)高校院所主導型中試平臺。支持高校,省級以上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重點科研機構,主導建設中試平臺,依托自有基礎設施、儀器設備、人才團隊等科研資源,拓展提升中試功能,開展中試服務。
(四)政府投資主導型中試平臺。支持地方政府、產業園區等圍繞區域主導產業發展和重大戰略規劃,采取政府投資建設,結合專業團隊運營、專業機構支撐等方式,建設中試平臺,提供中試服務。
四、建設條件
申報市級中試平臺的,一般應考慮申報單位以下條件,設區市可另行制訂:
1.在浙江省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已開展正常經營。
2.擁有10人以上穩定、專業的中試人才隊伍,技術、技能、管理、營銷等專業人才結構合理;工程技術帶頭人具有較強的研發能力、較高的技術水平和較為豐富的工程化實踐經驗。
3.中試平臺實行獨立或人財物相對獨立的運營管理機制,組織架構、管理制度完善;對外提供中試服務,服務流程清晰,收費標準合理,服務質量保證,知識產權管理和商業秘密保護機制有效。
4.具備必要的中試固定場地及安全、環保、能源等配套設施,放大生產、工藝驗證、通用計量、檢驗檢測、常規實驗等中試設備(線)原值一般不低于1000萬元;中試環境符合有關標準要求。
5.能夠為中試平臺建設運營提供持續穩定的經費保障;制定有清晰、可行的發展規劃。
6.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保持良好信用記錄。
省級中試平臺原則上在市級中試平臺基礎上建設,突出公共性,重點考量戰略定位、組織機制、人才團隊、資金投入、設施設備、技術能力、服務模式、轉化渠道、創新生態、發展規劃等條件(見附件1-2)。
五、建設程序
(一)建設方式。按照“建設—認定—復評”“市定市級、省定省級、推薦國家級”和“成熟一個、認定一個”的原則,開展省、市級中試平臺建設認定;支持條件成熟的市級中試平臺申報認定省級中試平臺。
(二)建設流程。省級中試平臺申報認定適用以下流程,設區市可參照制訂:
1.提出申請。申報單位根據申報通知和本指引要求,編制申報書和建設方案(方案編寫提綱詳見附件1-3),附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縣(市、區)中試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地方推薦。縣(市、區)、設區市中試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征求同級財政部門意見。設區市政府提出推薦意見,明確地方政府支持措施,送省經信廳。
3.審核認定。省經信廳商省財政廳確定評審方案,組織開展形式審查、集中評審(答辯)等,必要時進行現場考察;根據評審結果,擇優確定擬認定名單,在省經信廳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省經信廳、省財政廳聯合發文公布。
4.任務簽訂。新認定的省級中試平臺,由省經信廳與中試平臺所在設區市政府及依托單位,共同簽訂建設任務書,進一步明確定性定量建設任務,任務期兩年。
5.復評驗收。任務期滿后,省經信廳依據建設任務書,對省級中試平臺開展復評。復評不合格的,給予6個月整改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省級中試平臺資格。
6.績效評價。省級中試平臺應于每年11月底前,向省經信廳提交年度運行報告和下一年工作計劃。省經信廳根據年度運行報告,商省財政廳開展績效評價,確定評價結果。
六、運行管理
(一)加強政策支持。對新認定的省級中試平臺,省財政按其新投入設備等因素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其中對依托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的省級中試平臺,由省市縣三級統籌政策予以適當支持;所在地為寧波的,由寧波市統籌考慮支持;依托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建設的,省財政不予補助。支持各地強化中試平臺創建、運營、項目實施等政策支持。
(二)加強建設管理。中試平臺應及時向中試主管部門報送有關建設運營情況。省級中試平臺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如需調整建設任務書有關建設任務的,應逐級向縣(市、區)、設區市的中試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省經信廳審核;發生更名、股權調整、重組或其他事項的,應在發生變化后3個月內書面報省經信廳確認。
(三)加強績效評價。支持中試主管部門圍繞基礎條件、技術能力和公共服務等,建立科學合理的中試平臺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根據中試平臺建設運營情況,開展定期績效評價,實行“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對復評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省級中試平臺,視情收回部分或全部省級補助資金。
附:1.省級中試平臺重點支持領域
2.省級中試平臺認定考量條件
3.省級中試平臺建設方案編寫提綱
附1-1省級中試平臺重點支持領域
一、化工新材料
面向石化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領域,建設高水平新材料中試平臺,開展反應器放大模擬、催化劑壽命測試、分離純化工藝優化、三廢處理系統驗證、設備耐腐蝕性檢測等試驗驗證,確保生產過程高效化、綠色化、安全化,形成成熟工藝包和成套裝備。
二、生物醫藥
面向生物制造、化學藥、生物制品、現代中藥等領域,采用人工智能、合成生物、連續流制備等技術,加快建設智能化、綠色化中試放大平臺,提供工藝放大、設備適應性驗證、質量分析、穩定性研究、連續生產驗證等試驗驗證服務,降低初創企業創新成本。
三、輕工制造
面向紡織服裝、食品加工等領域,建設中試驗證線,提供工藝優化驗證、設備適用性評估、智能化生產線聯調、產品質量與穩定性測試等試驗驗證服務,促進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應用,適應技術迭代快、質量要求高的多樣化中試需求。
四、裝備制造
面向工業母機、汽車及零部件、低空裝備、農機裝備、新能源裝備、機器人等領域,建設試驗驗證線,提供系統集成、可靠性驗證、材料疲勞強度測試、裝配工藝驗證、極端情況模擬、智能控制系統調試等試驗驗證服務,提升產品一致性、穩定性、可靠性等。
五、信息技術
面向人工智能、智能終端、基礎軟件和工業軟件等領域,構建中試驗證平臺、軟硬件試用環境,提供產品性能測試、設備應用驗證、大模型測試優化、軟硬件適配驗證、整機性能功能測試、場景應用驗證、環境可靠性驗證等服務,加快產品規模化應用。
六、集成電路
面向集成電路、半導體封裝測試等領域,建設中試驗證線,提供流片、特色制造工藝開發、先進封裝工藝驗證、材料放大工藝開發與一致性、穩定性測試等試驗驗證服務,完善芯片設計,提升產品應用適配性。
七、現代農業
面向生物育種、現代種養、農產品精深加工等領域,搭建智能育種平臺、智慧農(牧、漁)場、立體種養工廠等試驗驗證場景,在實際或接近實際生產環境下轉化科技成果,選育優良品種,優化農業生產技術和管理手段,提升產量、品質、效益,形成新型農業生產模式。
附1-2省級中試平臺認定考量條件
一、具有清晰的戰略定位
緊密銜接全省重點產業發展和重大戰略規劃,聚焦破解科技成果轉化關鍵瓶頸,著力增強現代化中試能力,構建完善中試公共服務機制,突出公共性。空間布局合理,能夠有效滿足全省各類創新主體多層次多樣化中試需求,顯著提升產業創新發展能級。
二、具有高效的組織機制
原則上應為獨立法人實體,以市場化方式運營管理。依托基礎優勢明顯、科技創新能力突出、在本領域有較大影響力的主體投資建設,依法建立精簡高效的組織架構,內部管理制度健全,部門劃分與責任脈絡清晰規范,決策和執行效率高效。
三、具有專業的人才團隊
擁有長期從事相關產業領域技術研發或成果轉化工作的首席專家(總工程師),具有正高級職稱,行業影響力和號召力較高。組建有知名專家領銜的專家委員會,涵蓋技術、管理、金融等領域專家。擁有30人以上技術、技能、管理、營銷等中試專業人才隊伍,其中,核心技術、管理人才應具備承擔省級以上科技、產業項目能力和經驗;高級職稱人員一般不少于5人;技術、技能人才合計占比不低于30%。建立復合型人才培養機制。
四、具有多元的資金投入
依托單位承擔主要投入責任,為中試平臺建設運營提供持續穩定的經費保障。能夠通過多個渠道、多條路徑、多種方式,吸納社會資本、爭取政府資金等多方參與建設。能夠拓展提供增值服務,形成商業模式,具有較強自我造血能力。
五、具有先進的設施設備
中試固定場地及安全、環保、能源等配套設施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工藝驗證、放大生產、通用計量、檢驗檢測、常規實驗等有關通用、專用中試軟硬件設備原值不低于3000萬元(租賃設備按照申報當年租賃金額計入,包括租賃算力服務等,累計不超過原值總額的30%),核心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中試環境符合有關標準要求。
六、具有成熟的技術能力
在中試路徑把握和重大需求解決方面具有較高權威性,主導或參與制定中試相關標準。具備技術研發、放大生產、工藝驗證、檢驗檢測等全鏈條中試能力,能夠根據中試發現問題及時改進試驗方案、優化工藝流程,推動技術(產品)更新迭代。中試活動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高端化、綠色化優勢突出。
七、具有完善的服務模式
具有較強的公共服務能力,對外發布中試服務資源目錄清單。能夠搭建跨區域中試服務網絡。建立中試項目入駐、實施、退出等全流程制度,提供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服務,收費標準合理。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和商業秘密保護機制,加強技術管理、安全管理。
八、具有暢通的轉化渠道
建立促進中試項目成果轉化與產業化機制。鼓勵設立成果轉化基金,聯合金融機構提供信貸、保險等金融產品,采用服務入股、投資入股等多種方式,為中試項目實施和中試成果轉化提供全過程金融服務保障。能夠帶動上下游企業衍生孵化。
九、具有開放的創新生態
開放共享場地設施、儀器設備、應用場景等中試資源。具備對行業或區域創新資源的集聚整合能力,牽頭或參與組建中試聯盟,促進信息匯聚、人員交流、項目對接、產業協作。服務地方開展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人才、重點技術等精準招引。
十、具有明確的發展規劃
制定清晰的中試平臺中長期發展規劃、能力提升計劃等,明確未來3-5年發展目標和路徑,提出中試公共服務能力提升舉措,必要性、可行性論證充分。
附1-3省級中試平臺建設方案編寫提綱
一、平臺概述
二、戰略定位(戰略導向、市場需求、空間布局、功能定位等)
三、建設基礎(組織機制、人才團隊、資金投入、設施設備、技術能力、服務模式、轉化渠道、創新生態等)
四、比較優勢(與省內外同類型主要中試平臺的優劣勢對比分析)
五、建設任務(任務期兩年,突出公共性,落實《實施方案》中提出的強化資源整合、引育人才團隊、建設中試能力、加強運管管理等有關任務)
六、進度安排
七、建設保障(包括依托單位、地方政府及社會支持舉措等)
八、預期成果(標志性成果等)
九、發展規劃(3-5年規劃)
十、附件清單(包括資質文件、合作協議、技術能力證明、人員清單、聘用合同、場地設施景象、設備清單、審計報告、信用記錄等)。
- 上一篇: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公布2025年浙江省工業遺產名單的通
下一篇:第四批省級企業數據管理國家標準貫標試點區域和第三批試點企業公 - 返回行業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