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浙江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 2025/9/8 點擊次數:75
各市、縣(市、區)經信局、省屬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全省加快建設創新浙江、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部署要求,進一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企業研發機構擴面提質,根據《浙江省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經商有關省級部門,現就組織開展2025年浙江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基本要求
2025 年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參照浙江省《制造業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規范》(DB33/T 2105—2018)和《建筑業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規范》(DB33/T 2104—2018)(以下統稱《評價規范》)執行;高技術服務業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原則上參照制造業評價規范執行。《管理辦法》和《評價規范》中指標要求有不一致的,以《管理辦法》指標為準。申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原則上需在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且滿足《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有關要求。
二、申報重點領域
重點支持“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傳統優勢產業、新興及未來產業等領域企業申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
三、申報程序及時間
(一)企業申報
申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搜索“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點擊“在線辦理”并進行登錄(https://oauth.zjzwfw.gov.cn/login.jsp),選擇浙江省、申報類型(認定)后填報申報材料。企業上傳材料截止時間為 10 月 9 日,逾期網上申報系統將關閉。
(二)推薦名額
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實行限額推薦,結合近兩年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情況及各地摸底情況綜合確定。制造業、高技術服務業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名額詳見附件 1,名額可由各設區市經信部門統一調配;建筑業企業技術中心由各設區市經信部門直接推薦,不受名額限制。
(三)市縣審核
請各市、縣(市、區)經信部門在“省經信廳網上統一審批平臺”(https://zwfw.jxt.zj.gov.cn/)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予以審核確認。各設區市本級推薦的企業由設區市經信部門匯總上報,各縣(市、區)推薦的企業由對應縣(市、區)經信部門匯總上報,推薦匯總表同步抄報給各設區市經信部門;寧波市(包括寧波市所轄縣〔市、區〕)推薦的企業由寧波市經信部門匯總上報;各地審核意見請于 10 月 17 日前通過審批系統提交至省經信廳,需同步上傳蓋章版推薦文件、推薦匯總表(詳見附件 2),同時各設區市經信局將推薦企業名單(包括設區市所轄縣〔市、區〕推薦的企業)在統一征求設區市稅務局、海關意見后,將核查情況加蓋公章后上傳申報系統(格式見附件 3和附件 4),逾期網上申報系統將關閉。
四、其他事項
(一)各市、縣(市、區)經信部門應加強企業研發機構培育建設,重視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強化審核和管理責任,加強建設指導服務,并對企業技術中心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確保相關材料符合要求。
(二)省屬企業的認定可通過政務申報系統直接提交至省經信廳,并由所屬省級企業集團提出審核意見。屬地有建筑業企業參加認定的,需同時寄送1份蓋章版文件至省建設廳市場處(寄送地址:杭州市密渡橋路 51-1 號省行政中心二號院建設廳市場處,0571-81052042)。
聯系人:省技創中心 陳齊鶴 省經信廳高新處 陳婧綺,電話:0571-88229695,87059130、87058172;
申報和審核系統技術咨詢:高哲,聯系電話:15669919972。
附件1.2025 年浙江省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名額表(制造業及高技術服務業).pdf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5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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