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組織開展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試點申報及推薦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 2025/6/24 點擊次數:121
各市、縣(市、區)經信局、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廳高新函〔2025〕231號,以下簡稱《通知》,詳見附件)要求,現組織開展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試點申報及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程序
申報對象分為試點區域和試點單位兩大類,各有關單位應對照《通知》有關條件及試點工作要求,自行開展評估,符合條件的,通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信息服務平臺”(網址:sd.miitip.com)注冊并填寫申報信息,于7月20日24點前完成線上提交。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縣(市、區)經信局、科技局應及時將《通知》轉發國家高新區、孵化器等重點單位,全力動員符合條件的單位積極申報試點,指導編制試點申報書。
(二)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報申報信息,編制申報書,并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規性負責。
(三)省經信廳根據各地申報情況,組織開展審核、推薦工作;逾期申報的,不予推薦。
聯系人:省經信廳高新處 陳宇飛;電話:0571-87056931
附件:關于開展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試點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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