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明問答】《浙江省軟科學研究計劃和項目管理辦法》
- 發布時間: 2024/11/1 點擊次數:844
一、修訂出臺《浙江省軟科學研究計劃和項目管理辦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現行的《浙江省軟科學研究計劃和項目管理辦法》(浙科發政〔2010〕8號)于2010年印發,隨著形勢發展,我省軟科學研究和組織管理工作也發現一些問題。為進一步適應新形勢下軟科學研究對科技創新決策支撐的實際需要,省科技廳啟動了《浙江省軟科學研究計劃和項目管理辦法》的修訂起草工作。
二、《浙江省軟科學研究計劃和項目管理辦法》的修訂原則是什么?
(一)加強項目統籌。將中國工程科技發展戰略浙江研究院戰略咨詢項目納入軟科學計劃體系,統籌布局。項目管理仍依據《中國工程科技發展戰略浙江研究院戰略咨詢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二)強化服務決策、需求牽引、立足實踐、務求實效的應用導向。明確軟科學計劃不支純持人文社科、純自然科學、純技術工程研究,將軟科學計劃與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區分開來。
(三)強化軟科學的有組織科研。新增省軟科學實驗室相關管理規定,明確省軟科學實驗室的定位、組織形式、支持方式、管理模式。
(四)強化激勵約束機制,改進實施管理和經費管理。將項目績效目標中,取得廳局級以上機關出具的成果應用、推廣評價意見等決策支撐證明材料作為約束性指標。加強優秀成果推送力度、拓展推送渠道,支持較好發揮決策支撐作用優秀研究成果的后續深入研究。加強驗收管理,強化成果實效導向。
三、《浙江省軟科學研究計劃和項目管理辦法》修訂后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浙江省軟科學研究計劃和項目管理辦法》包括總則、申報主體、申報與立項、過程與驗收管理、成果與應用、經費、績效與監督、附則等七章二十七條。
(一)總則。共5條,一是明確浙江省軟科學研究項目定位與支持范圍,強調軟科學項目旨在為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決策提供支撐,不支持純技術理論、純自然科學理論、純人文科學研究以及其他非應用性研究。二是明確科技行政部門、歸口管理單位、項目承擔單位及負責人各自主體責任。三是調整項目類別設置為重大、重點、一般三類。
(二)申報主體。共2條,明確軟科學研究項目和省軟科學實驗室的申報條件。一是對申報單位和申報人的條件作出明確規定,鼓勵與非本省研究機構開展合作研究。二是新設省軟科學實驗室,明確省軟科學實驗室申報條件,對實驗室負責人和團隊提出明確要求,并鼓勵聯合申報。
(三)申報與立項。共6條,一是明確并細化軟科學項目的組織方式和立項程序,明確軟科學一般以公開競爭、擇優委托等方式組織實施立項工作,支持“最終用戶”參與立項評審、項目驗收等關鍵節點管理。二是完善公開競爭項目申報及立項程序,明確指南編制、項目申報、評審、公示和下達等關鍵環節。參照公開競爭項目,完善擇優委托項目申報及立項程序。三是明確省軟科學實驗室評審、認定與掛牌方式。以及省軟科學實驗室的主要任務和支持方式。
(四)過程與驗收管理。共4條,一是對軟科學的合同書管理作出明確規定,落實多家單位聯合申報的合作協議要求。二是落實軟科學項目分級評價,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三類,并明確驗收成果完成期限、驗收組織單位和資料要求。三是明確省軟科學實驗室實行“定期評估、不合格淘汰”的動態管理機制。
(五)成果與應用。共3條,一是除合同書另有約定外,軟科學項目研究成果為省科技行政部門和承擔單位共同擁有,并明確中英文標注。二是加強軟科學研究成果宣傳、推廣、應用,鼓勵軟科學研究形成的數據知識產權復用,進一步強化軟科學研究的應用導向。三是強調對優秀軟科學研究成果采用通報褒獎、提名省科學技術獎等方式予以激勵。
(六)經費、績效與監督。共2條,一是補助經費實行前補助,一次性審定核撥。在申報預算時,間接費用可按最高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60%的比例編制。項目在研期間,可按照核定的基礎比例支出間接費用,間接費用基礎比例不超過30%。項目通過驗收后,可根據評價結果調整間接費用比例。二是明確軟科學項目績效評價結果不合格的處置情形。
(七)附則。共5條,一是明確異議處理有關要求和省科技行政部門異議處理程序。二是落實國家安全和保密有關規定和要求。三是新增回避制度有關規定,明確三類回避情形。四是明確戰略咨詢項目管理按中國工程科技發展戰略浙江研究院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執行。五是明確辦法解釋權和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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